這是給旅館經理的小禮物。
近來為了旅行訂餐廳和確認行程的事,數十封電郵往來,麻煩了她,而我只在她那裡住一天罷了。
我是越來越怕送東西給別人。
所愛所喜歡的,對方不要,也怕對方因為自己示好(不是示愛動機了)不高興。
不喜歡的,惹來不想要的暗示誤會。
更怕了,被公審的惡事。以前未曾發生過,也想不到會有那樣子的結果。
隨心就好。
(i) 16-7-2026 看到從前的朋友, 在IG 出reels , 記下她在英國的兒子大學畢業禮. 有些感觸, 原來十年都有. 其實跟他只見過兩次, 也只買過一次禮物給他, 默書100 分有大盒lego. 跟從前的朋友疏遠後, 與這小朋友自然沒再見過. 可以記下的回憶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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